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处罚职工不能悖法

2001-04-05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
据报载,武汉市私营企业大顺制衣厂有一套严厉的“厂规”,违反一条就要被罚款,只要管理人员认为不合格,就可开罚单,罚10元-100元,不服者翻倍罚,工人们几乎人人挨过罚。去年6月,车工李春红扣掉各种罚款后,500多元的工资只剩下了27元。

有严重违纪行为的毕竟只是极少数人,对于这种人,厂(商)家可依据内部有关规章制度,在进行批评教育的同时,适当扣除当事人当月工资或奖金,但不能随意违反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。

(《工人日报》2001.3.29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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